“可再生能源+電化學儲能”對于市場的技術中立原則是否有影響?
經濟、可靠、清潔是電力工業(yè)發(fā)展的不可能三角,任何的行業(yè)政策都要謀求三者的妥協(xié),但是經濟、可靠、清潔三者之一如果產生了量級的差別,則意味著不可能三角進入了一票否決狀態(tài)。如果暫不考慮在經濟性上“可再生能源+大電網”遠勝于“可再生+電化學儲能”,那么要求或者鼓勵可再生能源配置自用的電化學儲能是否符合電力經濟機制的設計原則呢?
大電網技術的核心優(yōu)勢就是對各種一次能源轉化而來的電能和各種特性的用電負荷兼容并蓄,導致大電網或者說基于大電力系統(tǒng)的經濟機制和產業(yè)政策設計必須遵循“市場中立”原則。市場中立原則實際上是電力系統(tǒng)經濟機制設計的基本原則,即不應考慮一次資源特性,應按照對系統(tǒng)影響加以考慮,只有對各種一次動力的電源一視同仁,才能利于大電網基礎上的電力市場發(fā)現(xiàn)準確價格??稍偕茉聪鄬鹘y(tǒng)的調節(jié)電源,突出的缺點就是出力變化不可控制,給可再生能源配上電化學儲能裝置,在不考慮經濟性的前提下,似乎是合理的,相當于“自己惹的麻煩自己解決”,意圖把可再生能源的出力特性向調節(jié)電源靠攏。
如果這個出發(fā)點成立,按照市場中立原則,所有出力變化由于一次能源或某種因素影響不能直接響應系統(tǒng)需要的電源都需要配置電化學儲能,都要執(zhí)行“自己惹的麻煩自己解決”。這樣問題就來了,大電網內大量機組均存在某些時段或者長期不能響應系統(tǒng)功率變化需要的情況。例如,核電的燃料棒是定期更換的,到了更換時間無論是否使用完畢均需拆除,因此核電如果不能帶一條功率曲線運行,會形成所謂的“棄核”,很顯然帶一條功率曲線運行是不符合系統(tǒng)負荷變化需要的,那么是否核電應當配置一定比例的電化學儲能裝置呢?再例如,熱電機組在供熱中期,存在為保證供熱無法降低發(fā)電功率的情況,熱電機組中的高背壓機組,會存在近三分之一銘牌出力上調受阻的情況,那么是否熱電機組應該按照供熱期難以達到銘牌出力和調峰下限的功率配置一定比例的電化學儲能?如果覺得核電和熱電機組還不夠有普適意義,那么傳統(tǒng)概念調節(jié)機組的煤電和燃機也會因為燃料質量和管道壓力問題,分別出現(xiàn)無法達到銘牌出力和無法降低出力的情況,尤其是后一種情況在今年疫情背景下,大規(guī)模真實出現(xiàn)。
事不同而理同,如果“可再生能源+電化學儲能(自用)”的模式成立,調節(jié)機組為了避免燃料引發(fā)的功率不可調問題,也需要增加電化學儲能用以應變,“調節(jié)機組+電化學儲能(自用)”是不是一個比較讓人費解的結論?因此,大電網為主的消納方式就是要充分利用各類電源出力特性的相互抵消進行消納,從技術中立的角度如“可再生能源+電化學儲能”的方式成立,則“核電機組+電化學儲能”、“熱電機組+電化學儲能”、“受限煤(燃)機+電化學儲能”等方式均成立。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排.放_交^易=網 t a n pa ifa ng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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