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市場融合是大灣區(qū)踐行綠色發(fā)展、深化金融開放的重要嘗試

文章來源:未知碳交易網2019-07-22 17:14

以香港作為紐帶推動境內外碳金融市場融合可成為深化金融開放的重要嘗試

隨著中國內地對碳交易的明確承諾和快速發(fā)展,香港可借鑒內地市場制度設計,完善自身碳市場發(fā)展;抓住國家碳排放交易體系建設機遇,搭建海內外碳市場互通橋梁;同時可利用其成熟的金融市場和基建,以及對海外市場的有利地位及成熟網絡,發(fā)掘各種商業(yè)機遇,例如碳衍生產品交易,也可爭取發(fā)展成為中國碳市場的碳衍生產品及碳金融服務中心。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一)考慮將香港納入國家碳排放交易體系中,形成離岸碳市場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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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家已明確構建統(tǒng)一的碳排放交易體系,香港應及時提高對該市場潛在機會的認識,并推動其早日參與,如香港可探索鼓勵如航空業(yè)等本地大型排放者參與國家排放交易體系。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0排0放^交-易=網 ta n pa i fa ng . co m

另外,香港可考慮向相關部門申請構建中國企業(yè)海外碳市場平臺,如聯(lián)合發(fā)展改革委圍繞中國相關企業(yè)在“一帶一路”上的投資制定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將其項目依據(jù)CDM簽發(fā)碳排放權配額,形成中國企業(yè)海外碳交易的市場基礎,將綠色理念傳至全球。此外,未來可考慮在大灣區(qū)內投資的、涉及碳排放的外資企業(yè)可靈活選擇將其配額在境內或境外進行交易,如遇到配額不足,可讓其境外母公司選擇在香港進行交易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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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推動廣東跨境碳排放權交易外匯業(yè)務進一步放開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排.放_交^易=網 t a n pa ifa ng .c om

深圳碳交易市場已于2014年成為全國首家向境外投資者開放、可以直接使用外匯交易的碳市場,且境外投資者參與深圳碳排放權市場不受額度和幣種限制。同樣地處大灣區(qū)內的以廣碳所為交易平臺的廣東省碳市場雖對境外投資者持開放包容態(tài)度,但還未實現(xiàn)直接使用外匯進行跨境碳排放權交易業(yè)務。在粵港澳大灣區(qū)經濟融合之際,廣碳所應抓住大灣區(qū)融合機遇,借鑒深圳碳交易市場經驗,探索外匯管制的逐步放開,從而有效推動兩地碳交易市場的融合發(fā)展。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三)香港可利用專業(yè)金融服務優(yōu)勢進入內地碳衍生品市場,提供碳金融服務和基礎設施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 放_交-易^網^t an pa i fang . c om

當前,內地碳排放權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建設仍在探索中;歐盟的成功經驗表明,發(fā)展碳排放權衍生品交易對于節(jié)能減排和推動碳市場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另外,當前國內個別碳交易試點已開展了遠期、抵押、融資和回購等金融創(chuàng)新嘗試。2018年5月,證監(jiān)會表示將借鑒國際經驗,研究發(fā)展碳排放權期貨等商品期貨新品種。目前,至少有三個試點(上海,湖北和廣東)已經啟動或計劃進行遠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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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內地相比,香港被認為在金融領域更為成熟。因此,香港可以利用其強大、可靠和成熟的金融市場和基礎設施,以及作為進入海外市場門戶的有利地位,在這一領域找到最大的金融機會,如設立以美元計價的碳基金或債券以利用較低的資本成本,吸引海內外碳市場參與者,從而開展碳融資、碳資產管理等業(yè)務;同時,憑借內地對碳交易的明確承諾及經驗,香港可提供衍生品貿易的經驗及能力,協(xié)助內地發(fā)展國家排放交易體系,從而使香港能夠抓住新的商機。 內-容-來-自;中_國_碳_0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四)借鑒國際碳市場鏈接模式,以香港為紐帶推動中國與國際碳交易市場對接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 o m

當前由于中國作為發(fā)展中國家并不承擔強制減排義務,相較于歐盟等ETS體系采用的絕對減排限量制度,中國更適用于相對減排限量。中國ETS與歐盟ETS仍有不少差距,為了能與較為成熟歐盟體系接軌,可嘗試挑選部分排放較為穩(wěn)定的行業(yè)或地區(qū),實施絕對減排目標,對當前仍需扶持的行業(yè)可參考技術標準等指標制定相對減排目標,兼顧減排和經濟發(fā)展的需求。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0排0放^交-易=網 ta n pa i fa ng . co m

立足于粵港澳大灣區(qū),當前深圳已成為科技創(chuàng)新橋頭堡之一,其在碳交易市場流動性方面擁有顯著優(yōu)勢,可考慮對深圳碳交易市場設置絕對減排限量,以此作為對接國際市場的關鍵試點。其次,依托大灣區(qū)中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以香港碳金融市場作為對外鏈接試點,結合中國ETS交易體系與歐盟等國際ETS交易體系的特點,研究設計獨具特色的碳金融互換體系,以香港碳交易市場為平臺將國內碳市場與國際碳市場進行鏈接,推動內地碳金融逐步與國際市場形成一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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