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沒有加入《京都議定書》,不存在
碳減排的指標約束,因此,最初美國的
碳交易以自發(fā)性、局部性為特征,實行自愿減排機制。隨著奧巴馬政府的執(zhí)政,部分州政府在憲法允許范圍內開展了強制
碳減排計劃,即以總量限制為基礎實行強制減排機制。美國是繼中國之后的第二大排放體,其排放量約占全球的12%,美國的
碳金融發(fā)展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從美國的交易體系來看,已形成了多層次區(qū)域化的碳交易體系,并實行不同的交易機制,主要包括兩大類:自愿減排交易體系和強制減排交易體系。前者以2003年成立的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為交易
平臺,交易成員自愿加入,實行自愿參與的總量限制原則,交易單位為“碳金融工具,每單位CFI代表100噸C02當量。
具體減排計劃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在1998—2001年的平均排放水平上,溫室氣體每年至少減排1%。第二階段: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在2003年的排放水平上,溫室氣體排放至少以每年0.25%的水平減少,到2010年比2003年的基準減少6%。
強制減排交易體系以美國溫室氣體減排計劃為代表,該交易體系由美國東北部和大西洋沿岸中部地區(qū)的10個州聯(lián)合參與,是第一個基于市場的強制總量限制的碳減排交易體系,實行“總量限制、強制減排"的原則,主要管控企業(yè)為電力行業(yè),旨在11年(2008—2018年)的時間內將電力行業(yè)的
碳排放量降低10%。
RGGI的運行與EUETS基本相似,不同點在于RGGI從一開始就將較大比例的配額以
拍賣方式進行分配,各成員通過
拍賣配額獲得資金,用于清潔技術、
節(jié)能減排技術的投資。RGGI規(guī)定,各成員如出現(xiàn)超額排放,可通過購買不超過3.3%的配額來抵償
碳信用的不足;如出現(xiàn)超額減排,可將剩余排放額度進行拍賣。
從歷史的交易數(shù)量來看(由于數(shù)據(jù)收集的困難,此處僅以CCX為例),2005年,CCX的交易量為0.01億噸C02當量,在當年全球配額市場中占比較小,交易額僅為0.03億美元,占當年全球自愿
碳市場交易額的7%。到2008年,CCX的交易量達0.69億噸C02當量,較2005年增長了60多倍,比2007年增長了200%,交易額也達到了3.07億美元。
而到2010年,隨著第二階段
履約期的結束,CCX終止了為期8年的
碳配額交易,宣告美國唯一一個全國性的碳交易市場終結,因此,2010年CCX的碳交易量微乎其微,交易
價格降至1美元以下。從美國金融機構的參與情況來看,美國的商業(yè)銀行主要通過為
綠色能源、碳減排項目等融資,以及發(fā)行
碳債券等方式參與到碳金融活動中來。
2007年7月25日,全球最大的商業(yè)銀行之一一美國銀行正式成為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的會員,并在3年內購買了該交易所50萬噸C02當量的排放權,同時出資1000萬美元入股該交易所的控股公司一氣候交易公司(CLE),對該公司旗下的CCX和ECX等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持。
花旗銀行則從2007年開始加大對可再生能源的信貸支持,并宣布在未來10年內出資500億美元用于支持這一領域的技術發(fā)展,其中用于中國
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資金己超過8000多萬美元。摩根士丹力從2006年開始投資碳金融市場,參股清潔發(fā)展機制項目,成立碳銀行,為企業(yè)提供各類咨詢服務。
此外,美國的私人機構和非官方組織積極開展
碳基金業(yè)務。如RNK資本有限公司作為私人投資基金的經理人,已在全球碳排放市場投資超過10億美元。
私募基金MssionPoint積極參與全球碳交易。保險公司方面,為降低碳交易中的各類風險,如違約風險、運營中斷風險、碳權價格波動風險等,保險公司開發(fā)了有針對性的產品為投資者提供一定的保障。如美國國際集團和達信保險公司所推出的保險產品,主要是為了規(guī)避《京都議定書》框架下相關減排項目風險所設計的。
從美國的碳金融政策來看,分為國家層面的氣候變化政策和區(qū)域層面的氣候變化行動倡議。
在法案中,在中長期減排目標上基本一致,即以2005年的排放量為基礎,到2020年分別減排17%和20%,到2050年分別減排83%和80%。但在初始分配方式和碳抵消機制方面有較大差別,第一項法案明確85%的配額免費分配,國際國內減排配額各占一半,第二項法案沒有明確免費分配比例,而對國際減排配額的比例為25%,最多不超過37.5%。
第三項法案的減排目標與第一項法案一致,并實行總量限制交易模式,初始較大比例的配額將進行拍賣,此外,每年可使用的碳抵消配額最多為20億噸,且只允許每年進口5億噸國際配額。
區(qū)域層面的氣候變化行動倡議主要包括2007年6月簽署的《氣候保護協(xié)議》、《區(qū)域氣候行動倡議》和《西部區(qū)域氣候行動倡議》,這些行動倡議中明確了減排目標和行動規(guī)范,表明了各州政府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決心。此外,《芝加哥協(xié)定》的出臺為芝加哥氣候交易所提供了可行的制度基礎,規(guī)定了交易所的交易目的、參與主體、減排計劃、監(jiān)察等程序的內容。
國外碳金融發(fā)展的經驗分析,歐盟和美國的碳金融發(fā)展從交易體系、組織形式或者政策體系等方面,既存在較大不同也具有一些共性。將通過兩者的對比分析,旨在為中國發(fā)展碳金融提供一些借鑒意義??偨Y歐盟和美國的發(fā)展經驗看: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n g.c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