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發(fā)展綠色金融的需求與挑戰(zhàn)
利用實體和數(shù)字化基礎設施(如建造交通、能源基礎設施,研發(fā)信息通訊技術等),提升不同經(jīng)濟體間的互聯(lián)互通是“一帶一路”倡議的目標之一。目前,絕大多數(shù)“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和維護都需要更多的資金投入。亞洲開發(fā)銀行(ADB)估計,從2016年到2030年,亞洲可持續(xù)基礎設施的投資需求月約為26萬億美元(相當于每年1.7萬億美元)。世界銀行(The World Bank)估計,中低收入國家的可持續(xù)基礎設施面臨22.5萬億美元的投資需求(相當于每年1.5萬億美元)。相關基礎設施投資可為9.4億人提供生活用電,為6.63億人改善飲用水質(zhì)量,為40億人改善衛(wèi)生設施,為10億人提供超過2公里的公路路線。然而,事實上,自2013年以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實際收到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僅”為5,750億美元,遠低于所需投資。
與此同時,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基礎設施實際投資至今仍不足以保障項目選擇和實施的可持續(xù)性。在項目選擇方面,中國已投資了諸多國外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等綠色項目,如南美最大的阿根廷太陽能公園等。但由于地方政府的需求和批準,許多投資流向了燃煤發(fā)電站建設等棕色項目(具體項目和投資者信息請見https://endcoal.org/global-coal-plant-tracker/)。除可持續(xù)項目篩選外,項目實施也是實現(xiàn)可持續(xù)或發(fā)展的重要因素。盡管存在一些成功的項目實施
案例(如希臘比雷埃夫斯港等),但也有一些“一帶一路”項目及其總承包(EPC)在實施過程中因多種原因未能為可持續(xù)發(fā)展做出貢獻。例如,2019年8月,北京金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欺詐行為而被暫時取消項目參與資格[9]。然而,由于缺乏相關審核程序,利用官方標準篩選綠色項目的投資者往往無法保證所選項目的環(huán)境可持續(xù)性。占用自然保護區(qū)用地或非法砍伐道路兩側樹木的鐵路等項目[10]已造成了生物多樣性損失、森林亂砍濫伐、河流污染等諸多危害。例如,若當?shù)卣芙^撤銷許可,禁止中國銀行投資16億美元資助的北蘇門答臘/印尼水電站項目的開展,該項目必將對類人猿這一最稀有物種的生存帶來毀滅性威脅。
因此,不僅投資者本身有責任和義務確保投資選擇和項目實施的環(huán)境可持續(xù)性,東道國政府也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后者既須保證相關基礎設施項目符合本國對于可持續(xù)性的要求,也要思考如何吸引更多投資者在當?shù)亻_展綠色投融資。 本+文+內(nèi)/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wǎng)-tan pai fang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