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
會議將于11月4日至8日在
北京舉行。本次常委會將審議能源法草案。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研究室主任黃海華介紹,能源法草案三次審議稿擬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增加規(guī)定國家建立健全能源標準體系。二是增加規(guī)定能源用戶積極參與“能源需求響應”,擴大
綠色能源消費。三是增加規(guī)定國家積極推廣市場化節(jié)約能源服務。四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增加規(guī)定國家通過實行階梯
價格、分時
價格等制度,引導能源用戶調整用能方式、時間、數量等,促進節(jié)約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五是強化能源供應企業(yè)的義務,明確不得違法收取費用,并增加相關法律責任。六是增加規(guī)定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對跨省能源應急工作的指導協調。七是完善能源主管部門處理能源爭議的協調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9月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了能源法草案。有立法
專家指出,一般情況下,法律草案不會在連續(xù)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審議,作出如此安排,說明草案已經較為成熟且社會急需法律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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