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實現(xiàn)《巴黎協(xié)定》的1.5℃和2℃溫控目標,全球
碳排放量必須被限制在一定范圍內,即全球
碳預算,它是國家、企業(yè)和其他司法管轄區(qū)制定CO2凈零排放目標的關鍵依據(jù)。在《巴黎協(xié)定》目標下,全球
碳預算已顯著不足。聯(lián)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AR6)估計,如果全球溫控目標設定在2℃,從2020年開始,未來可排放的二氧化碳約為1.2萬億噸,而1.5℃的
碳排放空間僅為0.4-0.5萬億噸 CO2。如果不采取任何行動,剩余碳預算(未來可排放的空間)將在幾十年甚至十年左右耗盡。
對于所剩無幾的剩余碳預算,各國間如何分配,已成為全球氣候談判的焦點。國家未來的減排措施策略,對其能否分配到更多碳預算,具有極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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