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
碳排放權交易(以下簡稱“
碳交易”)和
碳稅作為
碳減排的兩種主要政策手段,在全球諸多國家和地區(qū)得到積極應用。中國作為溫室氣體排放大國和全球第二大經濟體,自2011年起在七個省市先后實行
碳交易試點,取得了積極成效。在此基礎上,2017年底已正式啟動了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但受覆蓋面和調控范圍限制、
碳市場中
價格形成機制構建難度大以及可能發(fā)生市場失靈等因素影響,僅以碳交易一種手段并不能有效解決中國
碳減排的所有問題。相比碳交易而言,
碳稅的覆蓋面更廣、更為公平,且在中國國情下,開征碳稅具有立法效力更高和征收更為靈活的獨特優(yōu)勢。因此,我們建議,基于現(xiàn)實國情及碳減排的實際需要,現(xiàn)階段及今后一段時期,應統(tǒng)籌考慮碳交易和碳稅兩種政策手段的并行和綜合應用,在進一步完善碳交易的同時擇機開征碳稅。
【關鍵詞】碳排放權交易 碳稅 碳減排政策
【中圖分類號】F812.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2878(2018)04-0002-18
四、進一步完善碳交易,擇機開證碳稅
在國家明確建立全國碳交易市場以及環(huán)境保護稅放棄對二氧化碳排放征收后,國內有關碳稅的研究和討論在逐步淡化。應該說,在國內碳減排政策手段的選擇中,碳交易更符合國家對多方利益綜合權衡的需要而先行了一步,但我們認為,國內在應對氣候變化和碳減排政策的戰(zhàn)略選擇上,并不能因為已實施碳交易市場就放棄碳稅?;趯嶋H國情,我們更需要擇機開征碳稅,與碳交易并行應用、協(xié)調配合。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n g.c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